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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甘肃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05年12月5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成立(批文号:甘司法办[2005]97号,司法鉴定许可证编号:6201003),其前身为1998年10月甘肃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甘肃政法学院物证技术鉴定中心。本中心是我省一所规模较大的、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。中心依托我校的学科优势、人才资源优势和仪器设备优势,以服务社会为宗旨,遵循“独立、公正、科学、高效”的原则,为我国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。
中心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5人,其中教授6人、副教授7人、中级职称2人,鉴定人员大部分有近10年的鉴定经历,鉴定经验丰富。同时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为中心的鉴定顾问,为中心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指导。目前,中心已被批准执业的业务范围包括: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物证鉴定、文书司法鉴定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、痕迹司法鉴定、微量物证鉴定等七类。同时正在积极申报新增知识产权司法鉴定、司法会计鉴定、税务司法鉴定、计算机司法鉴定等业务。
 

 

 
 
 

魏克强,男,1963年10月出生,教授,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副院长、校级重点学科——侦查学学科带头人。1987年毕业于中国刑警学院,长期从事侦查学和现场勘查学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先后主编教材(专著)3部(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指导、现场勘查学、中国西部民族地区恐怖犯罪问题研究),参编教材4部;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;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,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4项;获甘肃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,二等奖2项,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学科研奖多项。 从事文件物证检验鉴定业务,承办文件物证鉴定案件300余起。

李波阳,男,汉族,甘肃省静宁县人,1968年2月,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副院长、侦查学硕士生导师,教授,主管教学工作。校级重点学科——《侦查学》学科带头人,省级精品课程《侦查学》建设负责人。在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》、《中国刑警学院学报》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;主持完成《西部地区毒品犯罪对全国禁毒工作的影响研究》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、地厅级科研项目7项;获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项;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5项;省“555创新人才工程”第二层次人才,甘肃省第七届优秀青年。 从事文件物证检验鉴定业务,承办文件物证鉴定案件300余起。

沙万中,男,回族,1968年1月出生于甘肃省静宁县。1987年9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,1991年7月毕业,同年9月进入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任教。现为甘肃政法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主任,2007年9月获得教授资格。2003年6月以来,负责公安分院物证技术实验室建设、日常管理工作。从事文件物证检验鉴定业务,承办文件物证鉴定案件210余起。

 
     
 
 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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